(一)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納入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單的單位將減少非正常專利申請排查頻次。
(二)對確屬單位專利戰略布局需要而被誤判為疑似非正常專利申請的,視情提供申訴便利化服務。
四、管理和退出機制
(一)我局負責對廣州市納入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單的單位進行指導幫助和日常監管。
(二)被確認存在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的,或有其他違反規范專利申請有關規定的,或申報信息與事實不符的,移出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單,并依法依規處置。
(三)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單有需要調整的,由市局提出建議并報送省局。省局經復核后,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
(四)被移出專利申請精準管理名單的單位,3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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